生命科学学院(生态林业学院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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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·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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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学生院社团财务管理制度
    2009-12-21  |  点击:[]

    一、为了规范我院社团的财务管理,建立社团内部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,以提高各社团的自治能力,使帐目清晰、明了,收入支出有据可寻,根据《绵阳师范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》而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    二、各协会由会长担任财务主管,下设会计和出纳。

    1、主管人员全面负责财务工作,主要核审发票是否属实,是否符合规定,如属实则签字报销。

    2、会计负责掌管帐本,按序记帐,简明扼要地注明资金用途,发票分类管理、粘贴,在每张发票均要注明“××活动支出情况”,然后作总结、结出帐面余额,每届的帐本要求保留三年,并且备案。换届时,帐本交接要按照有关规定交接。会计帐本则统一使用“专用帐本”。

    3、出纳负责保管现金,具体属实地登记好每一笔现金去向用途,作好现金日记帐。出纳每月向主管财务人员汇报一次开支状况。

    4、以上各职权不能越权管理,相互保持独立性,主管、会计、出纳相互不能同班级、同寝室。

    三、经费管理:各社团组织必须以集体的名义在银行开户,且把帐号上报社管会备案,同时各协会可保留300元作为日常备用资金。每学期,各社团的财务帐目至少向其全体社员公布一次。

    四、社团经费来源

    1、会员会费(包括会员在社团中缴纳的其他费用)在收取会员费用前,须向团总支提交收费申请,经批准后方可收费,并向会员开出收据。

    2、赞助。各社团不得与赞助商进行纯商业性的经营活动,赞助费只能用于被赞助的活动,除从中提取20%给联系赞助商的工作人员作为奖励外,如有剩余则转入本社团经费,赞助活动结束后,有关财务人员作好清单记录,并向我院团总支说明。

    3、上级主管部门拨款:上级主管部门所拨款项目归各社团作为社团活动经费。

    4、其它收入(如捐赠等),其它收入上报我院团总支后由社团自行管理使用,并做好帐目记录。

    五、公共财产管理:对于购入的公共财产除按常规支出作帐外,还要标明其品种、数量、规格、价格等。

    六、发票管理:尽量取用带有“国家税务监制”印章的发票,条件不允许时可用收据,发票填写必须全面真实,尽量做到无涂改,发票须要有经手人、证明人及主管人员签字后才可报销。

    七、作帐程序:

    第一种情况:经手人先垫付取得发票→主管核审签字→出纳兑现签字→发票交给会计保管入帐

    第二种情况:经手人打借条预支→主管核审签字→出纳支付现金、保管借条

    八、对餐费、礼品费等费用管理:礼品、奖品如属活动计划由各社团自行决定,餐费支出前则一定要事先以书面形式向团总支申请批准方可使用,烟酒支出一律不可报销,如有违规则直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

    九、各社团的出纳与会计定期进行财务核对,如发现有问题,应及时处理。

    十、每学期对各社团定期查帐一次,同时向社团成员公布。

    十一、各社团财务人员换届时按社团章程进行,换届时向社管会报送更换人员的名单,交接帐本时,应在帐本上注明转交时间、原因及注明剩余现金的数量、转交时要有财务主管签字。

    十二、每学期对各社团的财务管理工作作出全面评估、评估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社团重要依据。

    十三、查帐发现问题的处理方法:

    1、会计与出纳核对帐目时,如发现漏洞、误差应及时查明原因,如有意隐瞒多开发票或虚开发票挪用公款,金额50元内追回现金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,100元以上追回现金并上报校团委给予纪律处分。

    2、纂改发票套取现金者,无论金额大小一经发现则从严处理。

    十四、附则:

    1、本条例的解释权属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团总支,团总支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。

    2、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  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团总支

    2009年4月

    附件:学生社团财务公示表.xls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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