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院各班:
2023-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已开始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,各班成立评议小组
1.学院认定工作组:
组长:石泉
成员:谭立 涂朝勇 解红霞 吴建芳 梅青刚 张宽
2. 各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,以班级辅导员任组长,学生代表为 成员,负责民主评议工作。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 10%, 包括党员、资助宣传员、团学干部及普通学生(含同宿舍学生), -2- 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,评议小组人数(含组长)原则上为单数。 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,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。
二、各班应遵照学生函〔2023〕34 号《关于开展 2023-2024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工作的通知》(文件及附件请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)要求,认真组织开展工作,于2023年9月1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女工部陈兰处汇总。(电话:19881608583 QQ:1992242885)
学工办
2023.9.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