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、全院师生: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,引导广大毕业生将个人前途与国家命运同频共振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青春力量,根据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》(川教函〔2020〕622 号)及绵师院学字〔2025〕25 号等文件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订名额分配方案。
1. 生命科学学院评优评先名额分配
生命科学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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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优大 |
校优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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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科 |
4 |
2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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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林 |
3 |
1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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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计 |
7 |
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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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评省优大的学生应申报“2026届绵阳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”和“2026 届四川省优秀大学毕业生”,只参评校优大的学生应申报“2026 届绵阳师范学院优秀大学毕业生”。
各班请于10月24日前按要求将材料交至组织部晓兰(QQ1063309198)处。
生命科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5年10月16日